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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市真州镇伍子胥广场及地下人防工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信息公示

更新时间:2022-08-08    |    阅读:962次

仪征市真州镇伍子胥广场及地下人防工程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现对《仪征市真州镇宝宝艺术园南侧地块(石桥河东路以东,宝宝艺术园以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仪征市真州镇伍子胥广场及地下人防工程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仪征市真州镇荷叶社区。本次调查范围为东至无名小路,南至胥浦路,西至无名小路,北至胥浦镇,总面积为5255平方米。地块属于国有用地,根据仪征市胥浦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可知,该地块征收后作为商住混合用地(Rb),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规定的**类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原国家环境保护部(现生态环境部,下同)、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和扬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涉及工业场地再利用的相关规定与要求(环发〔200848 号、环发〔2012140 号、环办〔201466 号、苏政发〔2016169号、扬政发〔2017102 号等):“地块开发再利用前应组织开展原址地块的调查评估工作,并及时公布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

基于上述国家及省市文件要求,为减少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可能带来新的环境问题,保障人体健康、维护正常的生产建设活动,需要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224月,江苏茂源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受仪征市真州镇人民政府委托,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启动后,项目组成员通过历史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等工作方法开展了此次工作,并*终编制了《仪征市真州镇伍子胥广场及地下人防工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二、**阶段调查

**阶段调查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相互佐证汇总如下:(1)调查地块内胥浦卫生院,成立于1999年,在1999年前为空地,于20216月构筑物拆除完毕。(2)胥浦卫生院内平面布置图和构筑物包括传达室、门诊、医疗废物暂存区、住院楼、污水处理池(地下约2 m)、病房、厕所、消毒间和行政楼。(3)医疗废弃物和医疗废水均委外处置。(4)调查地块内无外来堆土、固体废物,也未将地块内土壤外运;地块内未发生过污染事件。同时对调查地块内外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分析,识别出地块内存在特征因子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耗氧量、氨氮、酸碱度(pH值)、石油烃(C10-C40)、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挥发酚、色、氰化物、氯化物、银、六价铬、汞、镉、砷和铅,地块周边500 m范围内企业识别出特征因子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耗氧量、氨氮、酸碱度(pH值)、石油烃(C10-C40)、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挥发酚、色、氰化物、氯化物、银、六价铬、汞、镉、砷、铅、锑、苯、甲苯和二甲苯。

二、**阶段调查

本次调查共布设7个土壤柱状样点位(含1个对照点),共计送检样品24个(含3个平行),检出因子包括pH、砷、镉、铜、铅、汞、镍、银、锑和石油烃(C10-C40),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和《江西省地方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 36/1282-2020)中**类建设用地筛选值。

本次调查共布设地下水点位4个(含1个对照点),共计送检样品5个(含1个平行),检出因子包括色度、溴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挥发性酚类、耗氧量、氨氮、亚硝酸盐、硝酸盐、氟化物、碘化物、砷、铜、铅、镍、锌、银、铝、铁、锰、钠和石油烃(C10-C40),均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类水质指标及限值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类用地筛选值。

三、结论

1、样品采集

本次土壤采样工作历史1天,采样时间为2022629日,共设置共计布设土壤柱状样点位6个和地块外对照点1个,现场采集样品60份土壤样品,利用PIDXRF筛选24份土壤样品送江苏信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实验室进行分析。地下水工作委托江苏信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地下水井建井日期为2022629日,采样日期为71日,共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井和地块外1个对照点,共采集送检地下水样品5个。

2、土壤污染评价结果

经初步调查结果分析,地块土壤样品终重金属、无机物含量、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半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和石油烃(C10-C40),污染因子检测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和《江西省地方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 36/1282-2020)中**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调查地块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类用地要求。

3、地下水污染评价结果

经初步调查结果分析,地块地下水样品终重金属、无机物含量、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半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常规指标及限值和石油烃(C10-C40),污染物检测含量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类标准限制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类用地筛选值。

综上,本次调查地块土壤检测因子含量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本次调查地块符合后续土地利用规划(商住混合用地)要求,无需进行下一阶段详细调查工作。

四、建议

1)本地块在后期施工建设阶段,要做好场地污染防治工作,防止平整过程中造成二次污染。

2)对地块进行定期巡查,避免地块收到认为扰动。控制和保持该地块现有的良好状态,杜绝地块的监管真空,防止出现认为倾倒固废、偷排工业废水等现象。

3)鉴于场地正在建设商住用地,建设单位需制定详实可行的工程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及各规章制度进行文明施工,杜绝不当开发。


五、公众查阅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简本在江苏茂源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http://www.jsmykc.com/)网站上登载,公众可即日起登陆查阅。

六、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场地责任单位:仪征市真州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历所

    电话:18652777898

    场地调查单位:江苏茂源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毛晓青

    电话:0514-83417080

    电子邮件:XWB986@163.com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真州西路188

    邮政编码:211400